E邀专家
为进一步加强防疫用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防控工作,落实“管事与管人并重,重点强化管人”的监管理念,5月21日,省药监局在盘锦地区召开防疫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集体约谈会,盘锦地区4家防疫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企业要严格落实省局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法规培训会精神,严格履行医疗器械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守法律底线,诚信生产经营。要对照《防疫用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现场检查基本要求》,逐条逐项开展自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要立即进行整改。
会议强调,企业要做到“七必须、七禁止”,即必须强化人员管理,开展全员法规培训,未经培训人员禁止上岗;必须对厂房设施、设备变更进行确认、验证,禁止使用未经确认、验证的设施、设备生产医用口罩;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生产商变更的,必须对相关产品进行评价,未评价的禁止上市销售;必须按照注册申报的工艺、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禁止擅自降低生产条件,改变生产工艺;必须对原材料、中间产品、成品按规程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合格的禁止放行;必须建立产品追溯体系,不合格产品禁止流入市场;必须建立不良事件监测制度,定期开展评价;禁止出租、出借许可文件。
会议通报了前期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对隐患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要求企业举一反三,持续提升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水平,不断增强法律意识,落实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防控质量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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