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浙江省
为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行为,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监管效能,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省药监局起草了《浙江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于2025年1月2日前通过在线反馈或电子邮件反馈。邮箱:zjyjoffice@sina.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意见反馈”。省药监局联系人:方雪花,联系电话:0571-88903268。通讯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莫干山路文北巷27号。
附件:
1.浙江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浙江省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及受托生产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修订说明
3.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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