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天津市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论述,落实好市委、市政府“三新”“三量”的工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实际情况和医疗机构制剂管理情况,我局对《天津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形成新修订《天津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4年8月25日前反馈至电子邮件:syjjypzcc@tj.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反馈意见”。
联系电话:022-23520865
附件1:天津市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附件2:意见反馈表
2024年7月26日
附件2
意见反馈表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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