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公告 全国
为鼓励创新,进一步指导我国肽类药物的临床研发,提供可参考的技术标准,药品审评中心组织起草了《肽类药物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我们诚挚地欢迎社会各界对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馈给我们,以便后续完善。征求意见时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一个月。
您的反馈意见请发到以下联系人的邮箱:
联系人:韩鸿璨,李娜
联系方式:hanhc@cde.org.cn;lin@cde.org.cn
感谢您的参与和大力支持。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2024年6月25日
附件:
2、《肽类药物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肽类药物临床药理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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