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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办法》及安徽省药品质量监督抽验计划要求,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检。现将抽查检验发现的不符合规定药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抽查检验不符合规定药品
(一)经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检验,标示为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薤白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查】水分。
(二)经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检验,标示为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碳酸钙D3颗粒(Ⅱ)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维生素D3。
以上抽检不符合规定药品具体情况见附件。
二、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三、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有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法规规定,对相关企业和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公告。
附件: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doc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6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不符合规定药品名单
序号 | 1 | 2 |
检品名称 | 薤白 | 碳酸钙D3颗粒(Ⅱ) |
批号 | 220701 | 20221102 |
规格 | 统 | 每袋含钙0.25克与维生素D3 2.5微克(100国际单位) |
生产单位/产地 | 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朗迪制药有限公司 |
供样单位 | 铜陵医仁大药房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马鞍山市强身大药房博望分店 |
抽样环节 | 经营 | 经营 |
检验依据 | 《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及四部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WS1-XG-033-2021 |
检验结论 | 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 |
不符合规定项目 | 【检查】水分 | 【含量测定】维生素D3 |
检验机构 | 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马鞍山市食品药品检验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备注 | 已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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