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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经营监督管理,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秩序,保障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供应安全、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四川省药监局起草了《四川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填写意见反馈表(见附件2),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进行反馈,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
1.联系邮箱:scmpayplt@163.com。发送邮件时,请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四川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反馈意见”。
2.通讯地址:省药监局药品流通处(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区),邮政编码610017。请在信封上注明“四川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附件:1、四川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意见反馈表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30日
附件:1、四川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定点批发企业进入和退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查看
附件2
意见反馈表
序号 | 条款编号 | 原文内容 | 意见建议 | 原因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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