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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已经海南省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为全面掌握政策实施以来的情况与存在问题,进一步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水平,海南省药监局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政策实施座谈会。
会上,药监部门、海口海关与进口企业就《海南自由贸易港药品进口便利化若干规定》实施近四个月以来的情况与存在问题进行了面对面交流。进口企业表示,自新规施行以来,企业根据《若干规定》只在单一窗口提交通关备案,由政务中心办理人员审核备案内容及药品注册证正本,用时1个工作日。备案通过后,企业即可等待货物到港口后向海关报关申请操作,办理流程顺畅。针对个别企业提出的问题,药监部门与海关部门当场解决,已就之后如何更加便利企业快速通关达成了共识,企业表示满意。
下一步,海南省药监局将持续强化进口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与各相关部门紧密沟通,努力开创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让人民群众共享进口药品领域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制度红利。

供稿:药品流通监管处
撰稿:祝贺
摄影:吴琼
审改:金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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