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药品管理法》药物警戒制度相关要求,提升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与质量,长治市市场监管局实行部门联动,市局药品生产安全协调科、市综合检验检测中心药物警戒科人员联合组成检查组,对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开展专项检查。
检查组从医疗机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人员安排、制度设立、报告数量及质量、分析评价及工作档案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检查,就发现的问题进行反馈。检查组要求,各医疗机构要提高对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的重视程度,就发现、收集、上报、分析评价等工作对临床科室进行宣传培训,全力做好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工作。(罗燕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