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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海南省药监局召开严惩重处药品领域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视频推进会,传达了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召开海南省重点市县疫情防控调度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最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部署进一步严密排查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风险,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工作要求和措施。省药监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宁出席会议。

会议采取线上线下方式进行,省药监局领导和药品流通处、医疗器械处、稽查处主要负责人在线下参会。药品流通处通报了疫情防控期间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医疗器械处通报了持续加强经营企业的监管和加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存储要求的相关措施;稽查处通报了开展严惩重处药品领域疫情防控违法违规专项行动的相关要求。局领导进行了工作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
会议指出,全省疫情正处在胶着对垒、相持拉锯的关键阶段,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一是要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时调整工作重点,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做到疫情防控与严格监管、严厉处罚相结合,严厉打击危害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二是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持续加强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压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三是要将保供企业纳入监管重点,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会议强调,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要以非凡的勇气和担当,用更高的认识、更实的措施、更快的行动、更严的作风,严密筑牢疫情防线,确保监管服务有序,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一是要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实行风险清单制、风险核查制、风险销号制,严厉打击药品领域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用药安全。二是要做到加强部门协同联动,针对疫情防控工作重点和重点区域联合行动。针对疫情防控期间顶风作案、故意违法、屡次违法的,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决不姑息。三是要强化对投诉举报线索的处置,对接收到的投诉举报要引起重视,加强研判,快速反应,深挖细查、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对影响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要求,一是要克服静态管理和市场主体多等困难,在疫情防控期间,结合“护航行动”,开展严惩重处药品领域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行动。二是要切实形成监管合力。市场监管局要以时时不放心的责任感、不断督促相关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药品领域安全风险可控。三是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在非常时期采取有效手段,确保药品领域的监管工作落实到位,服务海南疫情防控的大局。
各市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在线上分会场参加会议。
供稿:稽查处
撰稿:郭伟力、安平
摄影:云珊珊
审改:湛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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