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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药监局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开展严惩重处药品领域疫情防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对危害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重拳出击,从快从严査处,严厉打击。
通知要求,要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要以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把确保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作为当前首要任务。重点查处不按规定销售止咳、退热、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和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销售不合格医用口罩、防护服、额温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医疗器械等8类有关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存在质量安全的产品流入市场,有效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服务海南疫情防控的大局。
通知强调,要强化对投诉举报线索的处置,落实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对投诉举报线索要第一时间处置,深挖细查、一查到底、不留死角。对疫情防控期间顶风作案、故意违法、屡次违法的,依法从快从重查处,决不姑息。对影响疫情防控、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吊销相关批准证明文件,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稽查处
撰稿:郭伟力
审改:湛艳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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