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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支持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高质量发展,促进乐城先行区顺利实现医疗健康消费倍增,6月29日,省药监局联合省卫健委印发《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急需进口药品带离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7月14日,乐城医疗药品监管局常务副局长李丽静结合“能力提升建设年”就《管理办法》进行解读并针对备案监管要求开展培训。本次培训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乐城先行区管理局、先行区各医疗机构、药品及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人员200余人参会。

李丽静常务副局长从修订说明、带药离院办法、带药离院备案指南要求及监管要求等4个方面进行介绍,她表示新修订出台的《管理办法》是特许药械政策实施以来带药离院办法的修订升级,优化了带药离院使用的审批和监管,进一步释放了政策红利,让更多患者受惠。在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带药离院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扩大带药离院的药品范围,明确各方责任,加强风险防控。会后针对线上线下参会人员的疑问进行细致解答。

最后,范斌局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会后相关同志要加强政策学习,反复研究、吃透文件精神;二是要守底线,保安全。医疗机构既要防范特许药品带离的风险底线也要守牢医疗安全底线;三是要压实医师自身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本机构特许药械使用管理、带药离院管理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对使用医生的授权管理,履行好医师的主体责任,做到权、责、利相统一;四是乐城医疗药品监管局要加强对临床急需进口药品使用与带离的监管,保障特许政策实施并有效落实。

供稿:乐城医疗药品监管局
撰稿:贺小雪
摄影:李浠源
审核:禹业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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