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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落实国家和我省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发展的部署要求,保障医疗器械安全、有效,鼓励医疗器械研究与创新,促进医疗器械新技术推广和应用,推动医疗器械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并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有关规定,省局组织对《河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办法》进行了修订,形成了《河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515991534@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河北省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
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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