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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我省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在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方面的需求进行了调研。
容缺受理,即申请人在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时,应提交的材料中,因特殊原因造成个别材料欠缺,经其书面承诺在办理部门作出办理结果前补齐或补正的,政务服务窗口可先行受理,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时限和超期补正处理办法,并进行审查,在申请人补正全部材料后,在承诺办结时限内及时出具办理结果意见,颁发相关批文、证照。申请人未在承诺时限内提交补齐、补正材料的,政务服务职能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审批(批准)等决定,并说明理由。
3月下旬,省药监局制作了《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事项容缺受理需求调查表》,在该局建立的本省药品生产企业微信群、药品经营企业微信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微信群和化妆品生产企业微信群进行了发布,企业通过手机和电脑均可填写上传。截止到5月6日,共收到106条反馈意见,在希望能够进行容缺受理的事项和材料方面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下一步,省药监局将在这些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容缺受理管理制度,编制并公布可容缺受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明确事项名称、主要申请材料和可容缺受理的材料,并向社会公布。
供稿:行政审批办
撰文:涂峰
审改:马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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