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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好《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要求,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市药监局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类别沟通交流有关事宜的通告》《关于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有关事宜的通告》等文件,建立了我市药品上市后变更沟通交流机制,畅通了沟通交流渠道,明确了变更备案流程,对规范持有人药品上市后变更行为,提高变更备案工作效率、加强药品上市后变更风险防控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持有人做好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工作,市药监局在已建立沟通交流渠道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网络平台作用,在市局公众信息网增设了“药品上市后变更”专栏,持续完善药品上市后变更沟通交流机制。该专栏将汇总国家药监局《药品上市后变更管理办法(试行)》,化学药品、中药及生物制品上市后变更技术指导原则等有关文件,对持有人关注度较高以及市药监局日常备案工作中发现的共性、常见问题,市药监局将在充分研判分析后,陆续在专栏进行解答。
药品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具有数量多、层级多、更新快等特点,“药品上市后变更”专栏主要包括国家关于药品上市后变更法律法规、技术指导原则,市药监局服务措施、常见问题解答等内容,方便持有人及时了解药品注册管理法律法规动态、查询下载有关文件、丰富了沟通交流模式,将更好地引导持有人依法规范开展药品上市后变更备案工作,有效助力持有人提高药品变更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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