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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办结政务服事项4659件,其中在国家药监局专网直接办理的办件1988件,在省行政审批系统办结2671件,提前办结率98.46%。其中现场办结1319件,占比49.38%。
一、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情况
(一)药品生产监管类办结364件。
(二)药品注册监管类办件办结1097件。
(三)药品流通监管类办结512件。
(四)医疗器械监管类办件办结930件。
(五)化妆品监管类办结626件,其中在国家药监局专网直接办理604件(化妆品相关企业信息资料管理审核完成79条,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完成495个产品,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完成30个产品)。
(六)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类办结办结347件;
(七)执业药师注册类办件783件。
二、政务服务事项优化情况
(一)2021年4月1日起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的9个事项审批权限下放至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2021年4月13日起药品注册类办件直接跳转至国家药监局专网办理,无需二次登录。
(三)2021年5月,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批结果实现网上自取功能。
(四)2021年7月1日降低药品注册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在原标准基础上降低30%,药品注册类备案事项免收注册费。
(五)2021年7月12日,取消“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筹建审批”等4个审批事项。
(六)2021年7月15日,“《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变更制剂室负责人”等9个行政审批事项改实施“告知承诺制”。
(七)2021年8月27日,“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相关的3个事项由审批改为备案;
(八)调整政务服务事项:通过优化事项、减少重复等,政务服务事项从年初的169项减少至目前的134项;
(九)对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进行优化,对受理的法律依据、受理条件及常见问题等内容进行修订、优化,做到了指南材料颗粒化,法规依据条款具体化,申请样表模版化。
(十)对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办事指南中的证明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取消了8个事项中的2项证明材料,23个事项中的17项证明材料实施告知承诺制。
供稿:行政审批办
撰文:何家武
审改:马维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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