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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新修订《药品管理法》,落实《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相关要求,省药监局持续开展对新备案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首次监督检查。
一是积极做好策划。省药监局高度重视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工作,按照《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管理规定》的要求,专题召开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工作会议,与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协调配合,结合我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推进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监督管理的工作程序,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流程,细化检查标准和检查内容。
二是认真组织实施。结合各机构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个性化检查计划,落实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抽调系统内检查员及临床专家组成检查组,以现场听取汇报、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对新备案机构组织管理机构建设情况、伦理委员会建设情况、专业组建设情况、运行管理能力等进行现场检查,按照检查标准进行评价。
三是持续加强备案后管理。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缺陷问题,要求机构认真整改,落实机构主体责任,督促机构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加强培训,强化能力建设,持续规范开展药物临床试验。
截至目前,已完成省内18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的检查。下一步,省药监局将持续推进备案后监督检查,确保药物临床试验规范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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