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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程序-医疗器械批发经营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文档简介:本文档为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程序,内容包含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发现与上报、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确认、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等,适用于医疗器械批发企业搭建/优化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障企业顺利完成行政许可申报工作。
专家名称: 山丹
更新日期:2024-04-12
类别:医疗器械/体系文件/批发
页数:4页
下载量:79
应用岗位:医疗器械批发企业
应用地区: 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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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工作程序 【目的】 加强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的管理,有效控制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过程,防止不合格医疗器械流入市场。 【范围】 适用于医疗器械入库验收、在库检查、出库复核、销售退回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处理。 【依据】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内容】 1 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发现与上报 1.1 采购医疗器械到货后,收货时发现 1.1.1、1.1.2、1.1.3 情况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拒收并报业务部门;如为 1.1.4 、1.1.5 报质量管理部确认;如为1.1.6 通知业务部门,待业务部门与供应商确认后补齐单据后才可收货,医疗器械暂放待验区;销后退回的医疗器械在验收时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由保管员移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如销后退回的医 疗器械验收时质量状况判断不明的,验收员应报告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查确认。 1.1.1 破损、污染。 1.1.2 生产批号、有效期不符合规定。 1.1.3 进口医疗器械报关单不符合规定。 1.1.4 包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1.1.5 疑似为假劣医疗器械。 1.1.6 无供货单位的销售单据。 1.2 在库检查、贮存及出库复核过程中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发现:发现以下质量问题医疗器械,养护员或保管员应立即报业务部门暂停发货,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冻结相应库存,报质量管理部进行复核确认。对在库过期的医疗器械,系统自动调为不可销,保管员根据医疗器械状态及时做移库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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