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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文档简介:为加强对有效期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降低有效期产品的库存时间,确保此类商品在流通领域中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专家名称: 山药
更新日期:2020-11-19
类别:医疗器械/体系文件/批发
页数:3页
下载量:50
应用岗位:质量管理员
应用地区: 全国
法规依据: 《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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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电话: 400 -003 -0818 QQ :400 -003 -0818 第 1 页 文件名称 医疗器械效期产品管理制度 共 3页 第 1页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码: CC -QM -002 -2014 制订□ 修订□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制定目的:为加强对有效期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管理,降低有效期 产品的库存时间,确保此类商品在流通领域中的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经营的医疗器械效期管理。 4、 职责:质量管理部、业务部、储运部对本制度负责。 5、内容: 5.1 定义:医疗器械产品的“有效期”是指商品在一定的储存条件下, 能够保持产品质量的期限;有使用期规定的产品按效期产品进行管 理。 5.2 为了保证医疗器械产品的安全有效,质管部、储运部及各部门必 须加强效期医疗器械产品的管理,严把效期医疗器械产品购进、保管、 养护和出库关。 5.3 签定效期医疗器械产品购货合同应明确对效期的要求,效期产品 入库验收一般应在 18 个月以上,效期不足半年的产品不得验收入库。 5.4 有效期医疗器械产品的包装应有明显效期标示,对没有有效 期标 示的,验收、保管人员应拒绝验收,并填写《医疗器械拒收单》报质 管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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