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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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医疗器械产品销售管理制度 共 3页 第 1页
起草人 审核人 批准人 编码: CC -QM -002 -2014
制订□ 修订□
起草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制定目的: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的销售管理,保证本企业能以优
良的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服务于广大用户,特制定本制度。
2、制定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
理规范》。
3、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管理工作。
4、职责: 质量管理部、业务部对本制度负责。
5、内容:
5.1 医疗器械产品销售人员必须经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培训,取得医疗
器械购销员资格证方能上岗工作。
5.2 企业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应在经批准的经营许可范围和经营方式。
5.3 企业销售医疗器械产品应销售给具有合法资格的经营、使用单位:
5.3.1 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经营企业。
5.3.2 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单位。
5.3.3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企业、医疗单位。
5.3.4 证、照应在法定有效期内;所销售的医疗器械产品必须在双方
法定经营范围内, 不得超范围经营。
5.4 销售产品时,必须对购货客户进行资格审核,由业务部销售人员
收取购货客户加盖印章的合法有效证、照等资料,由业务部初步审核
合格后填写采购商资质审核表,连同资质资料一并上交质量管理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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