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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方案》的试点工作结束后,有何相应工作措施?
CIO在线-鸭跖草的回答:
试点工作结束后,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将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对于实践证明可行的做法,及时提出修改完善《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建议,并修改完善相关部门规章,以便适时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所有药品品种全面推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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