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山丹
随着我国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行业新政不断出台,法规日益完善,特殊食品行业进入全面严管时代,企业必然是由“发展中规范”向“规范中发展”进行转变。
为了帮助特殊食品从业人员更直接了解到行业监督检查情况,在这里小编将会归纳整理近期常见违规情况,及处罚措施,促进企业正确、准确、精确地开展自检自查,降低质量风险,保持企业始终合规经营。
一、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从事保健食品生产
贝**(天津)药业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4日生产了一款保健食品,在其生产期间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该公司曾经就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证事宜多次进行过咨询,应当知晓保健食品生产规范要求,但仍在未取得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进行生产。该公司的行为满足故意实施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满足对法定代表人进行处罚的条件。(点击查看原文)
考虑到该公司涉案产品尚未交付委托方,产品未流入市场,且涉案产品分别经该公司委托检验及办案机构委托检验均检验合格,综合考量社会危害性较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对该公司从轻行政处罚。(点击查看原文)
处理措施:
1、处2019年度法定代表人从该公司取得收入40368元的五倍罚款201840元。
2、处违法生产的保健食品货值金额94385.6元的4倍罚款,即377542.4元。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等单位有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违法情形,除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给予处罚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其上一年度从本单位取得收入的1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一)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二、未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要求组织生产保健食品
广东**堂康复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加工生产的保健食品红酒未按照注册的产品配方要求组织生产,将主要原料中的蜂蜜更换成冰糖。鉴于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如实交代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产品未进入流通市场,未造成社会危害和人身健康危害,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减轻处罚。(点击查看原文)
处理措施:
1、没收违法生产的“扶元堂牌日日红酒”44瓶;
2、并处834400元罚款;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六)生产经营未按规定注册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或者未按注册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
三、发布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上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通过京东平台发布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且宣传“健康安全”的广告内容,同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点击查看原文)
处理措施:
1、责令当事人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罚款4千元。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一)违反本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的;(二)违反本法第十七条规定,在广告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以及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三)违反本法第十八条规定发布保健食品广告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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