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侧柏
自1994年4月20日我国首次全功能接入Internet以来,我国的医药电子商务也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而逐渐发展壮大。1998年,上海的第一医药商店开办了中国的首家网上药店,我国网上药店的建设与发展也拉开了序幕。
2005年12月1日开始,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实施了《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允许开展第三方建场的B2B平台(公共平台,A证)、医药企业自建场的B2B平台(网上批发,B证)和医药企业自建场的B2C平台(网上药店,C证)三种格局齐头迸进发展的态势。
从2000年6月6日实施《药品电子商务试点监督管理办法》到2004年7月8日实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再到2005年12月1日实施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和2019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一直到今天,网上药店从试点到禁止再到适当放开,一直在探索着合适的合规的切入点。
一、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是关键
2005年12月1日后,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的要求,网上药店是药品连锁零售企业依法建立的,通过互联网能够实现向个人消费者提供医药商品交易和药学服务的电子虚拟销售市场,是医药电子商务的一个分支,属B2C交易模式,其主要功能是网上药品零售和在线药学服务。
★★网上药店平台系统一般涉及网上前台客户端系统、后台管理端系统、网络营销系统、网上银行支付系统、CA认证系统、物流配送系统等部分内容。根据《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审批暂行规定》法规的要求,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开展网上药店的运营,除了正常的药品经营外,还需要两证两系统,即需要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和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资格证,还需要自建并开展与互联网技术相关的网站运维系统,同时要自建与网上药店销售相适应的物流配送系统,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运营的成本和风险。药品连锁企业虽然有资格申请开展网上药店的业务,也知道网上药店是大势所趋,但由于资金等多方面的压力望而却步,一些药品连锁零售企业怎么开展网上药店?★★
从法规的条文中可以理解,当时是不允许药品单体零售药店开展网上药店的,而从实际的数据统计显示,药品单体零售药店的数量要大于等于所有药品连锁零售企业门店数的总和,药品单体零售药店也有这个网上销售药品的需求和一定的体量,也在探索着一条合适的开展方法和合规渠道的研究,药品单体零售药店怎么合规开展网上药店?
由于占销售额绝大份额的处方药不能在网上药店里面向个人消费者进行销售,所以在一定的程度上阻碍了网上药店的发展。2013年和2014年国家药监局分别批复了河北省1家(河北慧眼医药科技有限公司95095医药平台)、上海市1家(纽海电子商务(上海)有限公司)、广东省1家(广州八百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这三家为网络销售处方药的试点,探索第三方网上药店的开展及处方药的销售。试点结束后,第三方网上药店的形式并没有继续下去。而这时诸如天猫、京东等互联网行业内的著名企业,也要进入医药电子商务的网上药店领域里来分食这块大蛋糕,但他们是没有资格建设网上药店的,此时他们只是互联网药品信息的集聚者,怎么办?不在网上开展药品交易了吗?第三方网上药店怎么开展网上药店?
二、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的放开
2017年是医药产品互联网经营与监管的分水岭。2017年1月12日,《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7号),取消的第28项中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平台除外)审批,即把医药产品互联网交易的B证和C证取消了审批,文件中强调,取消审批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强化“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药品批发企业许可”、“药品零售企业许可”,对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严格把关。要建立网上信息发布系统,方便公众查询,指导公众安全用药,同时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加强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决定再取消一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其中取消的第17项是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企业(第三方)审批(A证取消),文件中强调,取消审批后,药品监管总局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1)制定相关管理规定,要求属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平台网站纳入监督检查范围,明确通过平台从事活动的必须是取得药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和医疗机构,落实平台的主体责任。(2)建立网上售药监测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黑名单”制度。(3)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互联网售药监管,严厉查处网上非法售药行为。
2019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一号)中的第六十一条和六十二条也给出了指导。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通过网络销售药品遵守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的有关规定。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依法对申请进入平台经营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经营企业的资质等进行审核,保证其符合法定要求,并对发生在平台的药品经营行为进行管理。
网上药店的建设不再是药品连锁零售企业的专利了,单体也可以进入了,同时第三方可以提供平台,让有资质的企业入驻,提供居间服务。以上的政策释放了一些信息,以提高监管力度为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的建设松了绑,即开放了市场的同时又严格监管管理,实际上是更加严格起来、规范起来。
三、互联网药品交易平台的获得
资金雄厚的药品企业可以自已开展网上药店平台的建设,也可以借助第三方平台,以药品零售企业为例,企业根据自身的特点来选择多种渠道获取网上药店运营的平台。
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可以自己建设网上药店平台,并通过加盟单体药店或小型药品连锁药店的方式来扩大自己业务覆盖的范围,提升连锁率,以提高订单的配送速度,加强服务能力的提升,创造业内网上药店的品牌,做大做强的也可以开展第三方网上药店的运营。
药品连锁零售企业可以选择加入到第三方平台上运营,这样会省去了建设平台的成本,方便、快速获得平台;通过第三方平台会得到较大的客流量,增加网络点击的转化率;但同时也会形成与最终客户(个人消费者)之间有一个大屏障-第三方平台,会弱化企业对于客户的沟通和维护客户的忠诚度,风险还是比较大的。
受资金和业务覆盖的影响,单体药店可以加盟到药品连锁零售企业的销售体系中,得到订单的分配。也可以借助第三方平台开展网上药店,接受平台的物流拓展销售业务。
药品第三方网上药店平台需要加强品牌意识,完善前台业务、后台管理、安全认证、营销系统、物流体系等方面,提升自己服务的能力,在业界内打出一定的影响,吸引更多的医药企业加入平台。
阅读更多:网上药店这样开(二):如何获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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