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与标签要同步改。用药判断由医生转到患者自己,药物警戒的信息来源和评价口径都要跟着换。
9 个品种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与标签要同步改。用药判断由医生转到患者自己,药物警戒的信息来源和评价口径都要跟着换。
2026-10-29 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关于暖宫七味散等9个品种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6年第103号)发布暖宫七味散、红花逍遥片、痔特佳胶囊、唇齿清胃丸、儿童咳颗粒、人知降糖胶囊、红药胶囊、调经活血胶囊和排毒养颜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依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经国家药监局组织论证和审核。
公告同时发布品种名单和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要求持有人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给出备案完成时限。
还有一项义务容易被忽略:持有人要把修订内容及时通知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范本之外的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
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说明书。说明书、标签、生产批次三者要在同一个节点上切换。
先看使用场景。转为非处方药后,用药判断由医生转到患者自己。适应症是否对得上、疗程多长、能否与其他药同服、哪些情况不能用,这些判断不再经过处方环节。这批品种以口服中成药为主,其中还有儿童剂型,自行用药的边界更需要写清楚。
再看信息来源。处方阶段的疑似不良反应,多数经由医疗机构报告进入持有人体系;转换之后,用药大量发生在院外,报告来源必须延伸到零售药店、患者本人及其家属。GVP 要求持有人的收集途径覆盖医疗机构、经营企业与个人并全程可追溯,这条要求不因分类转换而放宽。
还要看文件衔接。范本之外的内容按原批准执行,新旧两版会在一段时间内并存;标签要与说明书一并修订,备案后生产的产品不能再沿用旧版。核对不清,就会出现标签已改而说明书未改,或者备案版本与在售批次对不上。
再看制度定位。GVP 第 87 条把修订说明书、标签、包装列入常规风险控制措施,这次转换触发的正是这类措施。体系主文件与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当及时更新,转换带来的流程变化要落到文件里才算完成。
CIO药物警戒分析:风险集中在三处落差。
一是渠道落差。收集网络仍按处方药搭,零售终端和患者直报没有铺开,院外用药的不良反应进不到持有人数据库,报告数量反而不升。
二是口径落差。说明书范本条款、原批准内容与标签表述三项没有对齐,备案回执与切换批号也没有归档,检查时被问到哪一版在生效、从哪批开始切换,答不上来。
三是评价落差。自行用药情形下,超量服用、延长疗程、多药同服的比例会上升,个例报告的关联性评价与信号解读难度随之加大,而体系里没有针对自我药疗场景的判定口径。
这类落差容易被忽略,是因为分类转换常被当成注册事务,药物警戒这边没有参与评审;要补的是渠道、文件与评价口径三样同时到位,缺一样都不成。
CIO药物警戒建议:三件实事,把转换真正接住。
其一,把收集渠道向院外延伸。零售药店、患者直报、电话中心逐条明确渠道责任人、登记口径和传递时限,并写入制度文件,让院外发生的安全性信息进得来。
其二,做一张说明书与标签一致性核对表。范本条款、原批准内容、标签表述三项对齐,备案回执与切换批号一并归档,体系主文件与操作规程同步更新,避免版本分叉。
其三,先补能力,再验证链路。把信号检测与评价、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风险控制与说明书标签更新的衔接系统学一遍;同时用年度模拟迎审检验这条链路能否跑通,跑不动的环节交给能持续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