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专家-山丹
《电子申报资料验证标准》可以说是《eCTD验证标准》的简化版,验证标准中均提供了验证项目描述、验证项目详细说明、严重程度,用于对申报资料进行验证,指导申请人如何纠正错误,制作出符合标准的申报资料。本文就eCTD要求及光盘要求分别满足什么验证标准来展开对比学习。
一、验证项目的类别
《eCTD验证标准》包含六大类,其中第四大类又分出了3小类,共包含149条,“1-基础识别”3条,“2-文件/文件夹”10条,“3-ICH骨架文件”36条,“4-区域性管理信息”54条(“4.1-基础信息”31条,“4.2-信封信息”14条,“4.3-内容完整性”9条),“5-研究标签文件(STF)”20条,“6-PDF分析”26条。
《电子申报资料验证标准》包含四大类,共包含54条,“1-基础识别”4条,“2-文件/文件夹”11条,“3-完整性校验”15条,“4-PDF分析”24条。其中,“1-基础识别”、“2-文件/文件夹”和“4-PDF分析”与《eCTD验证标准》类别一致。
二、验证标准的严重程度
《eCTD验证标准》的严重程度包括“错误”、“警告”和“提示信息”项,《电子申报资料验证标准》仅有“错误”和“提示信息”项,没有“警告”项。eCTD针对“错误”和“警告”项必须/建议遵守,现阶段电子申报只遵守“错误”项即可满足申报。
《eCTD验证标准》中,严重程度为“错误”的共有104条,严重程度为“警告”的共有39条,严重程度为“提示信息”的共有6条。
104条严重程度为“错误”分别包含在:1-基础识别有0项,2-文件/文件夹有9项,3-ICH骨架文件有31项,4.1-基础信息有28项,4.2-信封信息有14项,4.3-内容完整性有8项,5-研究标签文件(STF)有5项,6-PDF分析有9项。
39条严重程度为“警告”分别包含在:1-基础识别有0项,2-文件/文件夹有1项,3-ICH骨架文件有5项,4.1-基础信息有3项,4.2-信封信息有0项,4.3-内容完整性有0项,5-研究标签文件(STF)15项,6-PDF分析有15项。
《电子申报资料验证标准》中,严重程度为“错误”的共有15条,严重程度为“提示信息”的共有39条,没有严重程度为“警告”的条目。
15条严重程度为“错误”分别包含在:1-基础识别有2项,2-文件/文件夹有11项,3-完整性校验有0项,4-PDF分析有2项。
39条严重程度为“提示信息”分别包含在:1-基础识别有2项,2-文件/文件夹有0项,3-完整性校验有15项,4-PDF分析有22项。
三、电子申报资料的关键验证标准
本节重点针对《电子申报资料验证标准》中严重程度为“错误”的15项,与《eCTD验证标准》进行对比。
“1-基础识别”中,共有2个“错误”项,分别为“1.3申请号命名规范必须正确”、“1.4电子签章必须符合要求”,申请号的命名规则、申请信息文件夹中所有文件的电子签章必须符合《申报资料电子光盘技术要求》。而在《eCTD验证标准》“1-基础识别”类别中没有这两项,其中,对于申请编号的要求在“4.2.1信封元素:申请编号”有“错误”项提示。对于电子签名在《eCTD技术规范》中要求如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要求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eCTD申请中将接受上述电子签名的使用”。
“2-文件/文件夹”中共有11个“错误”项,其中,有5项与《eCTD验证标准》要求一致,分别为“2.1文件夹不能为空”、“2.3不能超出文件大小限制”、“2.4文件类型(文件扩展名检查)”、“2.5文件和文件夹命名规范必须正确”、“2.8不允许未被引用的文件”。针对上述几条要求,在《eCTD技术规范》“3.3文件和文件夹”中分别针对“内容文件的格式”、“文件和文件夹命名规则”以及“关于空缺章节的处理”均有明确的相关要求,现阶段值得每个RA们重新去研读,相信会有不一样的收获。
“2.2文件夹与文件不能在同一级目录中”、“2.6 文件夹和文件名(含扩展名)路径长度必须符合要求”在《eCTD验证标准》中并没有明确列出,推测可能是在资料制作过程中软件会直接有相关提示,最终制作的资料不会有这种错误便不再写入验证标准中。
针对index.xml、index.sm3.txt的4项验证标准,现阶段采用电子申报资料制作软件校验生成的两个文件,按要求刻录至光盘中进行提交即可。在《eCTD验证标准》中针对index.xml、index.md5.txt有其更系统的要求,此处不再详述。
4-PDF分析中,共有2个“错误”项,即下表中“黄色”标记条目,分别为“4.1 PDF文件必须可读”、“4.2 PDF文件不能有密码保护”,这两项与《eCTD验证标准》要求一致。由于PDF文件的可读性是审评的前提,申请人必须确保递交的所有PDF文件可读且无密码保护。
其余22个“提示信息”项在《eCTD验证标准》中均有相同的验证项目,下表中“蓝色”标记条目在《eCTD验证标准》中属于“错误”项,“浅绿色”标记条目在《eCTD验证标准》中属于“警告”项。主要是对针对书签、超文本链接的具体要求,以及对PDF版本、PDF初始视图、PDF内容、非标字体等相关要求。现阶段满足没有“错误”项即可,但为了提升审评效率并快速适应eCTD,鼓励RA们尽可能的修正PDF中存在的各项问题。
通过以上对比发现,《eCTD验证标准》中严重程度为“错误”和“警告”的验证项目远多于《电子申报资料验证标准》。由此说明,现阶段电子申报相关要求及验证标准是eCTD的简化版本,是往eCTD过渡的一种形态,这将为中国未来全面实施eCTD铺平了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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