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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近期云南药监局发布的公告,某饰品店在没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美瞳”,被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并罚款3000元。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10起违法广告典型案例,其中,又有企业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器械广告,处罚没款近20万!
建议企业申报前先梳理近两年合规记录,查看是否符合免检情形,如计划同时经营二类、三类器械的,优先办理三类许可,减少2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