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医疗器械使用申报材料评审要点(试行)

为明确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医疗器械使用申报材料,规范专家评审环节审查依据,制定本要点。 二、适用范围 本要点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临床急需进口港澳医疗器械使用评审等环节,供指定医疗机构、评审专家参考。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7页 更新时间:2022-04-18

应用地区:广东省 应用岗位:药品器械注册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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