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2: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
备案 资料目录
资料 一 、《 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表 》
原件。
资料 二 、 制剂名称及命名依据。
资料 三 、 立题目的和依据 ; 同品种及该品种其他剂型的
市场供应情况。
资料 四 、 证明性文件,包括:
1.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医疗机构制剂许
可证》复印件。
2. 医疗机构制剂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等的专利情况及
其权属状态说明,以及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 。
3. 直接接触制剂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注册证书复印件或
核准编号。
4. 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医疗机构制剂许
可证》无相应制剂剂型的医疗机构还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 1)委托配制中药制剂双方签订的委托配制合同复印
件;
( 2)制剂受托配制单位的《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或
《药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资料 五 、 说明书及标签设计样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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