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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规程
为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以下简称总局 ) 化妆品
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以下简称风险监测 )
工作,特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所称风险监测 , 是指通过系统地 、 持续地对化妆品中
风险因素进行信息收集 、 样品采集 、 检验 、 结果分析 , 及早发现
化妆品质量安全问题 , 为化妆品监督抽检 、 风险研判和处置提供
依据的活动。
1 工作原则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科学 、 公正地开展化妆品风险监测
工作,保证风险监测结果客观、真实、准确。
2 计划
2. 1 化妆品风险监测秘书处负责组织制定风险监测工作计划 ,
经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讨论通过后确定以下内容:
监测项目 、 成员单位名称及其负责的采样区域 ; 成员单位的
检验任务 ; 采集样品的种类 、 来源 、 批次 、 检验项目及依据 ; 监
测数据汇总、分析、报告的要求;完成时限等。
2.2 风险监测以下列情况作为监测重点:
2.2.1 可能含有潜在危害因素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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