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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省局监管职责划分示意表
事项
职责
省局
注册(申请)人所在地省局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省局
注册质量体系核查 负责 支持配合
医 疗器 械生
产 活动 监督
检查对注册人进行检查
负责( 检查内容参 照《医疗器 械生产监督
管理办法 》第五十一条或第五十二条规定 ) /
对受托生产企业受托
生产活动进行检查 负责
配合开展联合检查、委托检查
受托生产企业生产活
动日常监督检查 / 负责(检查内容参照《医疗器械 生产监督管理办
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生 产环 节质
量抽检
抽样 负责 受委托进行抽样
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 负责处置 /
不 良事 件监
测
注册人监测主体责任
落实 负责/
对涉嫌重大质量安全
风险不良事件的核
实、调查、评估
1. 调查、评估。
2. 监督注册人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
处置。
3. 通报受托企业所在地省局评估结论和
风险控制措施
/
违 法违 规行
为处置
注册人违法违规行为
处置 负责 /
受托生产企业违法违
规行为处置 /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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