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撰写指南 (征求意见稿)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要求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创建并维护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药物警戒体系主文件是对持有人的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情况的描述,应当与现行药物警戒体系及活动情况保持一致,并持续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工作需要。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0页 更新时间:2021-11-10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药物警戒PV部门 法规依据:《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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