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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4
口腔修复膜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口腔修复膜注册申报资
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审评
提供技术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口腔修复膜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
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
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
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
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如果有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
要提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口腔修复膜一般与口腔用骨填充材料
联合使用,在口腔种植手术中用于重建缺失牙患者口内种植区的
牙槽骨骨组织,解决缺失牙患者口内种植区水平或垂直骨量不足
时阻止软组织中成纤维细胞及上皮细胞长入,为增殖速度较慢的
成骨细胞 优先进入骨缺损区提供时间与空间,引导骨组织/ 牙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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