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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I 型胶原软骨修复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 I型胶原软骨修复产品注
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资
料的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 I型胶原软骨修复产品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
要求,申请人需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
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
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
执行,需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能够
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供详细
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的,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进行适时的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所涉及的 I型胶原软骨修复凝胶类产品,是指所
用原材料限定于由动物(牛、猪、鼠、鱼等)的组织(皮肤、肌
腱、骨骼等)提取、分离及纯化(交联或非交联)得到的 I型胶
原蛋白,可采用不同的物理、化学交联方法及其它工艺制备而成
的凝胶状支架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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