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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体外膜肺氧合系统临床评价
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 对体外膜肺氧合系统临床
评价的资料准备,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体外膜肺氧合系统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
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
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
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
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
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总体要求
体外膜肺氧合
1医疗器械产品分为体外膜肺氧合设备和体
外膜肺氧合器具,可通过同品种临床评价路径开展临床评价,
即基于与已上市产品的全面对比,以及科学设计的、高质量的、
1 本文件不对“膜肺氧合”、“膜氧合”的用语作特别区分。参考《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
(试行第八版 修订版)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1〕 19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重症患者呼吸支
持治疗和体外膜肺氧合临床应用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0〕585 号)的术语用法,本文件
一般使用“膜肺氧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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