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方感冒灵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2

为复方感冒灵制剂制造商提供指导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说明书修订要求 文书页数:3页 更新时间:2024-07-11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复方感冒灵制剂制造商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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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复方感冒灵制剂处方药说明书修订要求 一 、【警示语】项 修改为 : 1.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 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 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3.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二 、【禁忌】项应 包括 : 1.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2.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三 、【不良反应】项应增加: 监测数据显示 , 复方感冒灵制剂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 各类神经系统疾病:嗜睡、困倦、头晕、头痛等。 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 : 皮疹 、 瘙痒 、 潮红 、 剥脱性皮 炎、大疱性表皮松解症等。 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 : 乏力 、 虚弱 、 胸部不 适、发热等。 胃肠系统疾病 : 恶心 、 呕吐 、 口干 、 腹泻 、 腹痛 、 腹胀 、 腹部不适等。 肝胆系统疾病 : 肝功能异常 、 肝损伤 、 肝生化指标异常 等 。 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功能异常 ; 过量使用对乙酰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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