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现场检查细则(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4号),推动药品批发企业高质量发展,对《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修订。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14页 更新时间:2024-06-28

应用地区:江苏省 应用岗位:药品批发企业 法规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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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 1 江苏省药品经营(批发)许可现场检查细则 一、检查项目 (一)机构与人员 1. 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 , 确定质量方针 , 设立与其经 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 , 并明确其职责 、 权限及 相互关系。 2. 企业实行药品质量管理责任制 , 全员参与质量管理 。 各部 门 、岗位人员应当熟悉药品相关法律法规 ,正确理解并履行职责 , 承担相应质量责任。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主要 负责人对本企业药品经营活动全面负 责。 企业 主要 负责人是药品质量的主要责任人 , 全面负责企业日 常管理,保证质量管理部门和质量管理人员有效履行职责。 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当由高层管理人员担任 , 全面负责药品质 量管理工作 , 独立履行职责 , 在企业内部对药品质量管理具有裁 决权。 3. 企业法定代表人 、 主要 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质量管理部 门负责人应无 《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规定的禁止从事药 品经营活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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