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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唯一标识 实施 指南
为深化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 ( 以下简称 : 唯一标识 ) 实施 ,
指导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唯一标识实施应用工作,根据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
医疗保障局发布的唯一标识工作 相关 通知、通告、公告及相关标
准等文件, 基于目前对唯一标识认知和 已开展唯一标识应用相关
单位的 经验, 制定本指南 文件 。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南旨在 协助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实施应用唯一标识 , 增强
对唯一标识的了解和掌握 ,为 其 开展唯一标识实施工作提供参考 ,
不具备强制性。
二、 实施流程
(一)组建唯一标识实施团队
唯一标识的实施涉及经营企业多个部门 , 建议成立由企业负
责人领导的唯一标识 实施 团队,团队成员可涵盖多个领域具有相
关技能和专业背景的人员,例如质量管理人员、信息技术人员、
数据管理人员、物流管理人员等 , 为企业实施和推进唯一标识工
作提供组织和资源保障, 及时 开展相关培训,研究确定本企业实
施应用的具体路径和方案。
(二)制定唯一标识管理制度
在唯一标识实施前 , 建议企业结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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