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管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按照II类医疗器械管理14注输、护理和防护器械目录下05非血管内导(插)管项下02经鼻肠营养导管中的胃管类产品。(本指导原则不适用于经鼻插入十二指肠或空肠,向患者输入肠内营养液的经鼻肠营养导管,该类产品的相关注册审查请参考《经鼻肠营养导管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19页 更新时间:2024-06-1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胃管产品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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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 — 附件 18 胃管产品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 2024 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帮助和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胃管注册申报资 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医疗器械技术审评部门对注册申报 资料的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胃管注册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注册申请 人应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分说明 和细化 , 并依据具体产品的特性确定其中的具体内容是否适用 。 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其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 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 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前 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 , 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 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按照 II 类医疗 器械管理 14 注输 、 护理和防护器械目录下 05 非血管内导 ( 插 ) 管项下 02 经鼻肠营养导管中的胃管类产品 。 ( 本指导原则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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