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血压计(示波法)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4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以示波法作为测量原理通过缠绕手臂或手腕的袖带或腕带传感器取得的压力和脉搏信号来自动完成间接测量(无创)动脉血压的装置。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25页 更新时间:2024-06-1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电子血压计(示波法)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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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5 — 附件 13 电子血压计(示波法)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 2024 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电子血压计(示波法) 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 申报资料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电子血压计(示波法)的一般要求,申请 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 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 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 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 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 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定的 , 随着法规 、 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的适用范围为以示波法作为测量原理通过缠绕 手臂或手腕的袖带或腕带传感器取得的压力和脉搏信号来自动 完成间接测量 ( 无创 ) 动脉血压的装置 ( 以下简称电子血压计 )。 本指导原则范围不包含其他原理测量血压的设备 ( 如手指 、 胸阻抗、电子柯氏音法、光学方法等)和动态血压监测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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