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治区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自治区化妆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征求意见稿)

本基准只涉及罚款等自由裁量适用情形,警告、没收违法物品及违法所得、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件、限制从业等不涉及自由裁量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适用。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征求意见稿 文书页数:79页 更新时间:2024-06-14

应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应用岗位:行政处罚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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