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公示稿(2023年第五批)

花椒(花椒)配方颗粒、南沙参(轮叶沙参)配方颗粒、白薇(白薇)配方颗粒、八角茴香配方颗粒、凤尾草配方颗粒、川木香(川木香)配方颗粒、炒僵蚕配方颗粒、制天南星(天南星)配方颗粒。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标准依据 文书页数:24页 更新时间:2024-04-19

应用地区:吉林省 应用岗位:中药配方颗粒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 0.00
预览显示加载中
在线咨询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