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安徽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药监办许可函〔2022〕483 号)、《安徽省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中药制剂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药监办许可函〔2022〕330 号)等有关要求,参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的中药、天然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及《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规定,结合中药制剂的特点,制定本技术指导原则。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20页 更新时间:2024-03-26
应用地区:安徽省 应用岗位: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临床前药效学与安全性研究技术 法规依据:《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局令第20号),《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