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护士条例》《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范。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9页 更新时间:2024-03-22

应用地区:重庆市 应用岗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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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行政 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布 - 1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 印发 《 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 规范 》 的 通知 渝卫发〔 2024 〕 17 号 各区县 ( 自治县 ) 卫生健康委 、 两江新区社发局 、 西部科学城 重 庆高新区公共服务局 、万盛经开区卫生健康局 ,各委属医疗机构 , 卫生健康行业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 工作人员 行为 , 提高医疗服务规范化 水平 , 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 市卫生健康委制定了 《 重庆市医疗机 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执行。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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