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队伍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行为,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保障职业病诊断医师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文书类别:药品/文件依据/法规文件 文书页数:14页 更新时间:2024-03-22

应用地区:重庆市 应用岗位:职业病诊断医师 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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