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202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切实做好西双版纳州202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按照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州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文书类别:化妆品/文件依据/工作文件 文书页数:27页 更新时间:2024-03-21

应用地区:云南省 应用岗位:化妆品 法规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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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西双版纳州 2023 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 《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 》《 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 , 切实做好西双版纳州 2023 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 , 按照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工作部署,结合我州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 “ 四个最严 ” 的要求,以《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为契机, 进一步提升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质量,及时发现化妆品潜在的风险隐患,加大对化妆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 行为,保障公众用妆安全。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问题导向。以发现风险、防控风险为主要目标,重点关注风险程度高、违法行为多发的化妆品企业和品种,强化对 重点领域、重点场所的抽检力度,提升抽检靶向性,提高问题发现率。 (二)抽样广泛覆盖。抽样应当广泛覆盖不同的区域、场所和产品类别。在抽样区域方面,应当覆盖城市、农村、城乡结合部 等;在抽样场所方面,应当覆盖集中交易市场、零售连锁店、美容美发机构、小商店、商场、超市、宾馆、洗浴场所等;网络抽样 应当覆盖主流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在抽样类别方面,应当覆盖问题多发和销量较大的产品。 (三)推进抽检工作规范化。全面落实《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组织做好实施方案制定、抽样、检验、结果报送、异议 和复检 、 核查处置以及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 。 抽样检验应当与监督检查 、 风险监测 、 专项整治等工作有机结合 , 提升监管工作效能 。 三、工作任务 重点针对染发类、普通护肤类、防晒类、祛斑美白类、彩妆类、洗发护发和清洁沐浴类、儿童类、面膜类、宣称祛痘类、牙膏 等共 10 类产品 33 批次 。 ( 具体品种和检验项目见附件 2) 。 其中普通护肤类为指定类别 , 需完成 12 批次 , 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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