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膜地形图仪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通过非接触方式,利用光学成像/测量的工作原理,获得角膜表面形状的设备。根据2017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该类设备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涵盖分类编码为16-04-12的适用产品。利用光学原理获得角膜表面形状的其他医疗器械可参考本指导原则的适用部分。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22页 更新时间:2024-03-18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角膜地形图仪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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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附件 1 角膜地形图仪 注册 审查 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 角膜地形图仪 注册申 报资料提供参考,同时也用于指导 注册 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准 备及撰写。 本指导原则是对 角膜地形图仪 的一般要求, 注册 申请人应 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 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 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 注册 申请人和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 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 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 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 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定的 , 随着法规 、 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 通过非接触方式,利用 光学 成像 /测量的 工作原理 , 获得角膜表面形状的设备 。 根据 2017 版 《 医疗器械 分类目录》,该类设备 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涵盖分类编码 为 16-04- 12 的适用产品。 利用 光学 原理 获得 角膜表面形状的 其 他 医疗器械可参考本指导原则的适用部分 。 二、 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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