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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角膜地形图仪 注册 审查 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 角膜地形图仪 注册申
报资料提供参考,同时也用于指导 注册 申请人对申报资料的准
备及撰写。
本指导原则是对 角膜地形图仪 的一般要求, 注册 申请人应
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
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
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 注册 申请人和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
不涉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
够满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
究资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
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定的 , 随着法规 、 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 通过非接触方式,利用 光学 成像 /测量的
工作原理 , 获得角膜表面形状的设备 。 根据 2017 版 《 医疗器械
分类目录》,该类设备 按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涵盖分类编码
为 16-04- 12 的适用产品。 利用 光学 原理 获得 角膜表面形状的 其
他 医疗器械可参考本指导原则的适用部分 。
二、 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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