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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3
呼吸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023 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 呼吸机 注册申报资料的
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
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 呼吸机 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
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
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
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
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
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
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定的 , 随着法规 、 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呼吸机 , 按照 《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 管
理类别为 第 三类,分类编码为 08-01-01 治疗呼吸机、 08-01-0 2
急救和转运呼吸机、 08-01-03 高频呼吸机、 08-01-04 家用呼吸
机(生命支持 )。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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