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吸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呼吸机,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管理类别为第三类,分类编码为08-01-01治疗呼吸机、08-01-02急救和转运呼吸机、08-01-03高频呼吸机、08-01-04家用呼吸机(生命支持)。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36页 更新时间:2024-02-07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呼吸机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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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附件 3 呼吸机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2023 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 呼吸机 注册申报资料的 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审评注册申报资料提供参 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 呼吸机 的一般要求,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 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 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 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申请人和审查人员使用的指导文件,不涉 及注册审批等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制执行,如有能够满 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应提供详细的研究资 料和验证资料。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体系及当前认知水平下制 定的 , 随着法规 、 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和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本指导原则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呼吸机 , 按照 《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 》, 管 理类别为 第 三类,分类编码为 08-01-01 治疗呼吸机、 08-01-0 2 急救和转运呼吸机、 08-01-03 高频呼吸机、 08-01-04 家用呼吸 机(生命支持 )。 二、注册审查要点 (一)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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