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陕西省药品标准制修订项目遴选工作程序
为规范陕西省药品标准制修订项目遴选工作,推动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
会参与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机制,根据《国家药品标准管理办法》《陕西省药品标准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程序。
一、遴选原则
项目申请人根据我省临床、产业发展和监管需要提出制修订项目,陕西省药品标
准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局标准办公室)按照 “ 科学、先进、规范、权威 ” 的原则,
开展项目遴选工作,着力推进陕西省 “ 秦药 ” 特色标准体系建立和完善。
二、项目类别
(一)新增品种的标准制定项目
1. 国家药品标准和陕西省中药标准未收载品种的药材标准、中药饮片炮制规范、
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和《陕西省趁鲜切制药材品种目录》外品种的趁鲜切制药材质量标
准;
2. 《陕西省中药饮片标准》已收载品种的饮片品规、其炮制技术;
3. 医疗机构制剂标准。
(二)已有品种的标准修订项目
对现行陕西省中药标准开展标准修订和质量标准提升研究。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向省局报送标准制修订申请及申报资料。局标准办公
室自收到申请及申报资料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需要申报单位补充资料的,
一次性告知申报单位。
(二)抽取专家
对申报资料齐全的申报项目,由局标准办公室从药品审评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成立
审评专家组,并将遴选专家会的时间、地点等要求书面告知申报单位。
(三)开展审评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