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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指导原则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远程监护设备(分类编码07-08-02),远程监护软件(分类编码21-03-01),其他具有远程监测功能的系统或软件可参照本指导原则的适用部分。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47页 更新时间:2024-01-19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远程监测系统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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