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

从方法学考虑,本指导原则主要指利用基于抗原抗体反应原理的免疫学方法对肿瘤标志物进行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如酶联免疫法、化学发光法等,而不包括组织受体检测、生物化学方法、免疫组化染色法、分子生物学方法类检测试剂,有利之处可参考执行。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20页 更新时间:2024-01-04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体外诊断试剂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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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7 — 附件 8 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注册审查 指导原则( 2023 年修订版)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 试剂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 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 的一般要求, 注册申请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 不适用,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 体特性对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 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 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 , 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 , 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 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肿瘤标志物类定量检测试剂是指利用各种方法学对人血清、 血浆或其他体液中的肿瘤标志物进行体外定量分析的试剂。 从方法学考虑,本指导原则主要指利用基于抗原抗体反应 原理的免疫学方法对肿瘤标志物进行定量检测的体外诊断试剂, 如酶联免疫法、化学发光法等,而不包括组织受体检测、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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