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采用逆转录实时荧光PCR法,对血清、血浆、尿液、精液或唾液等样本中的寨卡病毒核酸进行体外定性检测的试剂。

文书类别:医疗器械/文件依据/技术指导 文书页数:21页 更新时间:2024-01-04

应用地区:全国 应用岗位:体外诊断试剂 法规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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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 — 附件 4 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注册审查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旨在指导注册申请人对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 注册申报资料的准备及撰写,同时也为技术审评部门提供参考。 本指导原则是对寨卡病毒核酸检测试剂的一般要求,申请 人应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确定其中内容是否适用。若不适用, 需具体阐述理由及相应的科学依据,并依据产品的具体特性对 注册申报资料的内容进行充实和细化。 本指导原则是供注册申请人和技术审评人员使用的指导性 文件,但不包括审评审批所涉及的行政事项,亦不作为法规强 制执行,应在遵循相关法规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果有 能够满足相关法规要求的其他方法,也可以采用,但是需要提 供详细的研究资料和验证资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和标准体系以及当前认知水平下 制定,随着法规和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 相关内容也将适时进行调整。 一、适用范围 寨卡病毒 属于黄病毒科黄病毒属,呈球形,直径约为 40- 70nm ,有包膜。基因组为单股正链 RNA ,长度约为 10.8Kb , 两端为非编码区,内部的单一开放读码框依次编码 3 种结构蛋 白,包括衣壳蛋白( C )、膜蛋白前体 /膜蛋白( prM/M )、包 膜蛋白( E )和 7 种非结构蛋白( NS1 、 NS2A 、 NS2B 、 NS3 、 NS4A 、 NS4B 和 NS5 ),根据基因组序列不同分为亚洲型和非 洲型两个基因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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